樂士 汉语 写法 规范字(简化字):乐士(中国大陆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) 繁体字:樂士(中国大陆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) 国字标准字体:樂士(台湾) 香港标准字形:樂士(香港、澳门)读音 官话 (拼音):lè shì (注音):ㄌㄜˋ ㄕˋ 北方话 (官话)拼音:lè shì 注音:ㄌㄜˋ ㄕˋ 国语罗马字:leh shyh 通用拼音:lè shìh 国际音标 (帮助):/lɤ⁵¹⁻⁵³ ʂʐ̩⁵¹/ 释义 喜爱贤士。 宋·陈岩肖《庚溪诗话》卷下:“唐明皇初好贤乐士,殊有帝王之志,遂致开元之治。”翻译 翻译 越南语 nhạc sĩ[乐士]的汉字表记。